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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询价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15   点击数:

关于询价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哈尔滨金融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关于询价采购的要求,现对询价采购相关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采购单位(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一个或多个询价小组,每个询价小组3人,负责集体询价具体工作,询价单需3人询价小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询价采购小组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和审计处备案。

二、采购的耗材和配件按规定做好入库和领用登记;服务或工程类工作量清单需审计处核实后签字确认。

三、到财务处报销发票时需提供采购申请单、询价单、经手人签字的入库登记(或领用清单、工作量清单)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四、审计处每学期末对采购单位(部门)询价采购的出入库记录、工作量等进行检查审计。

 

2021年3月10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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