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金融学院文件
哈金院〔2024〕79号

关于成立哈尔滨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2024年4月29日学校第六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哈尔滨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校领导
成 员:办公室、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体育教研部、创新创业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审议学校重大国有资产整合和配置方案;
(三)审议学校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及方案;
(四)审议学校各类重大资产管理改革的事项;
(五)审议学校重大资产购置、转让、置换等相关工作;
(六)审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兼)
副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副职
成 员: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和房产科工作人员、全校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
学校不再设立哈尔滨金融学院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哈金院党政联〔2016〕1号),有关职责交由哈尔滨金融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承担。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