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及学校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及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审批程序时,应当选择办公系统里的“招标采购合同审批”,不应选择“一般合同审批”。
二、续签“1+1+1”模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前,必须履行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决策程序。
三、严禁倒签合同。
四、严禁倒签政府采购申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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