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令,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锐意进取,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2.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协助处长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汇总统计,各类资产的账物管理工作。监管全院设备维修和处务内部事务的协调工作,对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物资管理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建立健全分管工作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年度设备维修计划。
4.参加招投标领导小组的工作,参与学院仪器设备和家具购置计划方案的论证会审,参与采购招标工作。
5.协调本处各部门形成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经处务会通过后报学院。
6.组织、协调、检查全院国有资产管理汇总统计工作,审核分管的各类上报文件和统计报表,努力实现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综合使用效益。
7.负责本处日常信息化建设,及时组织编写工作动态和本部门重大工作情况,协助处长协调全处各项工作。
8.关心职工,加强自身和全处人员的政治及业务学习,负责全员考勤和会务安排。
9.加强学习,廉洁奉公,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推进科学化管理。
10.完成学院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张文婷 分管科室:招标采购办、计划供应科 办公电话:83147106
副处长:郝焕瑞 分管科室: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 办公电话:8314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