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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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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职责

作者:jinrong   时间:2017-11-08   点击数:

资 产 管 理 处 职 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文件的规定、法令和制度,及时制定和修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理顺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并建立健全有关岗位责任目标,从而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

2、受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委托,行使学院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租赁权、转让权、处置权。对院有公产、经营性资产、不动产、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和经营;

3、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公用房的分配与调整,全院土地的使用和管理,设备及家具的管理。审核国有资产二级管理部门的各种报表,定期核查资产账目,使账、物、卡相符;

4、组织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各种专项资金、大型及批量资产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分析,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招投标工作;做好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设备物资采购工作的档案管理;

5、负责资产管理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及综合统计分析;搞好市场调研,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设备物资的有关信息及市场动态;

6、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调剂,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供应工作;

7、负责学院行政设备购置费、大型设备和建筑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8、负责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论证、评估、审批和保值的考核工作,并对投资者进行监督管理;

9、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学院国有资产报损、报失、报废的审核处理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版权所有:哈尔滨金融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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