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外事党支部组织
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2024年4月23日上午,资产外事党支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确保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于2015年、2018年、2023年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就是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此次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一个总体特征,就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在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革命能力。

刘娟强调,支部今后一段时期要持续学习《条例》内容。一要带着问题学习。坚持问题导向,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条例》的精神内涵和条款规定,搞清楚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自觉将《条例》作为工作生活的准绳和规范,用以指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养成纪律自觉;二要认真对照学习。要重点学习《条例》的分则部分,从第6章到第11章,对违反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应当逐条进行学习和理解;三要结合工作学习。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指出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内容,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领会内在要义。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支部党员同志认识到,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的行为标准和“戒尺”,要始终严守党的纪律,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纪律性,时时刻刻警钟长鸣,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从点滴小事做起,正确履行职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认真整改,并贯彻执行到工作实践中,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深刻反思自身不足、补齐自身短板,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养成良好的修养和习惯,做一名合格党员。